中國時報【林欣儀、陳世宗/台中報導】
「東海之狼」前晚落網,當年被捕、羈押的紀富仁確定是受冤枉的,紀父昨天獲悉強調,家人從頭至尾相信兒子的清白,現在真相終於水落石出,大家才知道台灣司法有多黑暗;至於兒子在被逮的第一時間曾下跪,其實是被警察踢的。
紀富仁昨天未待在沙鹿區住處,家裡只有紀父獨自看著電視,面對記者詢問,他表示,當初兒子被逮後,曾經向遭性侵未遂的「小惠」下跪、哭求原諒,其實都是警察從兒子小腿後方用力踢了一下,才導致他趴跪在地,情況與事實不符。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14/4/2wucw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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