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黃哲民、曾佳俊╱新北報導】曾獲頒師鐸獎的新北市某國中宋姓男老師,去年涉嫌以輔導課業為名,三度在教師辦公室對一名十四歲女學生吻胸或摸下體,少女偷偷告訴同學輾轉揭發,宋起初應訊只說:「我知道錯了。」卻不肯交代犯什麼錯,直到少女出庭講出實情,宋才認罪,前天被檢方起訴對幼女猥褻罪嫌,最重可判刑三年。
師鐸獎被視為教師最高榮譽,宋男(五十一歲)從一九八五年就在這所國中任教,是資深的升學名師。醜聞發生後,他被解聘並追繳師鐸獎座與一萬元獎金,還被查出長期在學校附近違規兼差經營補習班。監察院去年調查發現,校方私下協助宋男申報退休,幸好新北市教育局及時得知案情撤銷,今年七月監院通過糾正該國中,校長另被記過。該校校長昨說,宋老師的案子已處理過,不想再回應,交給法院裁決就好。
辦公室伸狼爪
起訴書指出,宋男去年五月到八月間,涉嫌以個別輔導課業為名,把一名十四歲國二女生叫到辦公室,趁兩人獨處,用手隔衣撫摸少女胸部,見少女沒反抗,乾脆把手伸進少女內衣裡撫摸並親吻胸部,後來更隔衣觸碰少女私處。少女事後告訴同學,這位同學立刻通報老師,校方趕緊召開性別教育平等委員會調查。
常會摸頭摸肩
據悉,受害少女非常內向被動,否認被老師摸胸或猥褻,家長不願女兒受二度傷害,拒絕配合做筆錄。宋男應訊滿臉慚愧說:「我知道錯了。」被追問:「你做錯什麼?」宋男支吾其詞,表示與學生有過多「不當肢體接觸」,互動太親密。
校方調查報告提及宋男常對學生摸頭摸肩,的確不應該,但檢方要的不止這些。經反覆勸說,受害少女終於由家長陪同說出被性騷經過,表示確實被老師摸隱私部位,她安靜沒反抗,但不是因為喜歡,也不是感到害怕。
複訊時終認錯
宋男二度應訊,見少女已說出實情,才承認對少女三次伸鹹豬手,並重申:「我真的知道錯了。」前天宋男被起訴。宋男開設的補習班原址已搬空,昨《蘋果》無法得知其回應。
預防師長性侵及求助管道
˙勿懼師長權威,遇情況有異要堅定拒絕並離開
˙拒絕師長以成績威脅,換取性騷擾或性侵害
˙勿與酒醉師長獨處
˙謹守言談分際,避免對方非分之想
˙若被性侵先求保命,保留證據後報警
˙與師長在研究室等封閉空間共處應開門
˙婦幼保護專線:113
˙警察局:110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11/143/2wo9f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