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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黨徵召參選新北市立委的籃球國手錢薇娟,被鄰居出面指控,包括錢家在內的住戶,長期強佔停車位,還要求她支付近百萬的修繕費用,才願意返還車位,這名周姓地主痛批根本是勒索;錢薇娟作出澄清,10多年前購入的地下2樓車位,長年淹水積砂,轉停其他樓層,是所有住戶共識,錢家並非特例,也願意配合移走車輛。
立委參選人錢薇娟:「那時買地下2樓,可是現在樓下並不是,跟原始的狀況已經不一樣啦!」
地下停車場內,為了車位和鄰居僵持不下的,是籃球國手錢薇娟,同棟住戶不滿,錢家停車位買在地下2樓,車卻老停在別人位置,車位所有權人要求移車,卻得先付買路財。
車位遭佔地主周小姐:「消防工程這些東西花了很多錢,花了460萬,還有油漆粉刷這些東西,也花了很多錢,要我分擔這些費用,竊占在先,跟我協調在後,協調的原則是要我買單這麼多錢,我覺得這是一個勒索。」
2月份取得所有權的地主,貼上公告,住戶卻相應不理,但錢家其實不是特例,同樣狀況,在大樓裡成了常態,地主索性在出入口上鐵鍊,卻擋不住這群習慣成自然的鄰居。周小姐:「管委會如何如何,建商如何如何,可是你在我面前,就不敢停車,每天跟我玩捉迷藏,幹什麼呢?」
錢薇娟:「當初就是因為地下2樓(淹水)不能停車,(建商)他才允許我們停上來,我們絕對沒有要竊佔的意思,我們只希望有位置可以停。」
錢薇娟喊冤,購入車位時,建置不全破損不堪,占用其他樓層,是全體住戶共識,正牌地主出面,修繕費買不買單還有得談,但這車位是非還不可。
文章來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10/8/2wmve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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