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王己由、鄭閔聲/台北報導】

爆發緋聞的前駐斐濟代表秦日新,任職北美司長期間,不實核銷外交業務管理費購買紅、白酒案,高院昨日更審逆轉。合議庭痛批秦日新對駐台外交人員交誼毫無作為,卻以「變魔術」手法,將閒置預算買紅白酒,並將發票化整為零,捏造十一次宴客事實,呈現外交工作上「勞績卓著」假象,撤銷一審無罪判決,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,減刑為六個月。

秦日新涉犯刑法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」,刑度一年以上、七年以下。合議庭雖予痛批,但刑度卻是最輕的一年徒刑,因符合九十六年減刑條例,減為六個月。由於未宣告緩刑,未來若判決確定,秦日新得入監服刑。 判決指出,秦日新被控在九十四年十二月,任職外交部北美司長時,因隔年一月十七日將派駐紐西蘭代表,但北美司九十四年度與美加駐華機構人員溝通聯繫的「外交業務管理費」預算,卻執行成效不彰,仍有新台幣廿一萬元餘額,科長楊慶輝(獲緩起訴)向秦報告。

二人商議後,決定向喜來登飯店購買兩箱廿四瓶紅酒;遠東飯店買一箱十二瓶白酒,然後開立小額發票,加上楊取用與本案無關的發票,指示不知情的祕書,製作不實宴客名單,藉以申報外交業務費。

本案一、二審都判秦日新無罪,直到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後,昨日才出現有罪逆轉判決。

判決理由指出,秦日新執行外交業務管理費成效不彰,已有虧職守,九十四年整整一個月間,對外國駐台使節和相關人員的交誼毫無作為,不思盡力改善,竟如「變魔術」,將閒置預算買紅、白酒,囑商人將發票化整為零,捏造宴請美加紐駐台外交人士聯誼聚會的事實,次數有十一次之多,如果法律仍予縱容,就不能激勵公務員在本職上「實事求是」,如果不予以適當刑罰製裁,就不足使巧於作假的公務員引以為戒,影響整體行政執行,難予估計。除了本案,秦日新駐斐濟代表期間,遭檢舉涉嫌詐領眷屬補助費一案,還在檢方偵查中。

對此,外交部長楊進添昨表示尊重司法判決,希望外交人員未來能更謹言慎行。但楊進添也強調,希望外界不要因為極少數案例,抹煞全體外交官的努力。

楊進添昨天在新任駐外人員宣誓典禮上,特地勉勵外交官,駐外期間一定要「慎獨」,在工作上保持嚴謹態度,遵守國家各項規範;他表示,秦日新目前因斐濟外館相關案件,停職接受調查,依規定仍可領取一半本俸,至於剛被判刑的偽造文書案,因為仍有上訴可能,全案定讞以後再根據相關法令處置。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813/4/2wsuu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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