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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救人反而被醉漢毆打,27歲男子張治宏呼叫救護車救友人,卻嫌救護員動作太慢,踹人還揮拳追打士林地檢署依妨害公務、傷害罪嫌起訴張某,因被告有逃兵前科,5年內再犯,檢察官建請法官加重其刑。
今年7月19日清晨,張治宏與友人到台北市北投裕民六街的KTV飲酒唱歌,離去時王姓女子心臟不適,呼吸困難,叫救護車相救,曾姓救護員正在測量王女生命跡象指數時,張某嫌他動作慢,進而踹打人,造成曾員左上臂、背部瘀傷,下嘴唇、牙齦撕裂傷,頭皮下血腫,頭部撞牆疼痛多日。
雙方在警局時,救護員本來只要求張某道歉,但張不太情願的說「那我道歉總可以了吧?」被害人認為他無悔意,決定提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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