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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記者郭建志╱台北報導】

雲林縣議會近日通過自治條例,明訂縣內工廠禁燒石油焦、生煤,環保署長魏國彥昨(18)日表示,待雲林函送該自治條例後,將跨部會商議是否給予核備。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則直言,這根本牴觸能源管理法,條文涉及的能源業務「非屬地方自治事項」。

雲林縣議會15日三讀通過自治條例,明訂縣內工廠在條例實施的1年後不得再使用石油焦,2年後全面禁止使用生煤作為燃料,引發產業界與經建部門震撼,昨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恰好進行「溫室氣體減量法」草案詢答,頓時成為立委質詢焦點。

立委王育敏詢問,依照現行空污法、能源管理法,若地方認為中央法規有不足之處,究竟該自治條例有無效力?是否跟中央法規牴觸?她更挑明問魏國彥,「環保署是否會給予備查?」

魏國彥回應,他已看到新聞,詳細條文尚未送至環保署,但法律條文用語都必須謹慎檢視,後續若函送來中央,將邀集法律實務專家檢視,並將相關部會,包含內政部、環保署、經濟部、行政部法規會等跨部會商議,決定是否給予核備。

相較於環保署的保守態度,經部次長沈榮津直接從影響面、法規面明確表達反對態度。他說明,首先燃煤發電量佔全國的47%,禁用生煤會嚴重影響能源結構配比、供電穩定及民生產業的發展;其次雲林的自治條例內容與能源管理法第6條牴觸,因為能源業務「非屬地方自治事項」。

沈榮津細數,燃煤及核電發電量就占我國發電量的65%,然後就只剩天然氣與水力發電兩個選項。王育敏接口質疑,但現在又面臨缺水!沈榮津隨即回應,但天然氣也有兩項隱憂,其一是接受站場址需待7至8年才能建設完成,其二就是電價問題,天然氣發電成本高,且天然氣發電也非零排碳,是生媒的一半。

但經濟部的綠能政策呢?沈榮津認為,再生能源將聚焦太陽能及風力發電,雖會受天候、季節性因素影響,風力發電也會遇到民眾抗爭,但太陽能部分會加碼投資,預估到了2025到2030年,再生能源的發電量比重可從4%躍升至25%。


本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雲林禁燒石油焦-經部反對-215006317--finance.html回首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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